清明节廉洁提醒:风清景明 廉洁同行
发布时间:2025-04-24 16:26分类: 无 浏览:141评论:0


廉洁同行
风清景明



2025年清明节将至,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营造廉洁、文明、节俭、绿色过节良好氛围,树立文明节俭祭扫新风,阳光物业纪委提醒您:


清明期间,各级党组织要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重申纪律要求,加强管理、防范、引导和监督,督促干部员工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以清正廉洁、公私分明为准绳,抵制不良风气,争做文明新风的引领者,自觉以“无烟祭祀”、“鲜花祭祀”等形式文明祭扫,引领符合新时代特点的清正之风、清明之风、清廉之风。全体干部员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章守纪,带头移风易俗,摒弃旧俗陋习,带好队伍,抓好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要求,自觉做到“十二个严禁”:


严禁违规收送购物卡、电子礼券、电子红包、网上转账、有价证券等。

严禁公款消费报销个人祭扫费用或转嫁开支。

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进行私人祭祀扫墓、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

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扫墓的党员领导干部提供餐饮和免费酒店用房等接待安排。

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款物。

严禁祭扫活动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讲排场、比阔气,违规在市区街道、社区、公园、林区等禁火区焚烧冥钱等不文明祭奠。

严禁以各种理由、各种形式用公款吃喝宴请或组织隐蔽聚会。

严禁参加迷信活动或者个人搞迷信活动。

严禁借节日之机滥发津补贴或福利等。

严禁酒驾醉驾,参加黄赌毒等违纪违法活动。

严禁在微信、微博、抖音等各类媒体公开发布诋毁党和国家形象的各种负面、不实信息及不当言论。

严禁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人员擅离职守、脱岗、空岗、漏岗和值班电话不畅通现象。

请广大干部员工紧绷规矩纪律弦,自觉做到“十二个严禁”,坚决防止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编辑丨党群工作部(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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