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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读头条丨4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又要变了

发布时间:2025-04-26 05:31分类: 浏览:353评论:0


导读:住房公积金提取一直都是大家很关心的话题。近期,各地住房公积金官方接连发布最新政策,自4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赶紧跟小编一起来看看~01公积金提取...


住房公积金提取一直都是大家很关心的话题。


近期,各地住房公积金官方接连发布最新政策,自4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赶紧跟小编一起来看看~


01

公积金提取最新政策
41日起施行

近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修订)》,20254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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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全文:

https://gjj.nanning.gov.cn/xxgk/zdxzjchgfxwj/t6268039.html


《管理办法》有什么新变化?小编划重点:
一、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限制,异地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设地域、户籍等条件

加大对异地购房使用的支持,对异地购房提取和偿还异地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不再设置地域、户籍等条件。

进一步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等无房群体解决住房问题,新市民、青年人、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以及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缴存职工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

对存在公积金贷款逾期的缴存职工设置提取要求,要求应先清偿还公积金贷款逾期才能办理提取业务。对于办理销户提取的缴存职工,应优先使用账户余额冲还公积金贷款。

增加了非住房贷款方式(即全款或分期付款等方式)购买二手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满6个月才可申请提取的要求。

进一步明确了除配偶外,职工与他人共同购买同一自住住房,且明确产权份额的,提取额度按各自占有的产权份额核定。


02

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
新政征求意见

近日,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若干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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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全文:

http://gjj.hangzhou.gov.cn/art/2025/2/25/art_1229287783_4333964.html


虽然该《通知》仍处于征求意见中,但仍有重点需要关注:
一、缴存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保障性住房的缴存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等购房款,提取累计不超过购房款;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提取与贷款金额累计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


二、租赁公租房、保障性租房的,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

缴存职工租赁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鼓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住房租赁机构开展合作,为缴存职工提供稳定的租赁房源以及更多优惠便利,实际房租支出不超过租赁提取额度标准上浮50%的,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支持城市更新住房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

缴存职工及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城市危旧房有机更新、老旧小区电梯更新和共用部位维修后的个人分摊费用。


四、放宽职工离职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等原因,停缴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五、简化已故职工小额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含住房补贴)账户合计余额在5万元(含)以下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一次性销户提取,不再要求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确认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公证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来源丨中国人力资源

图片丨壹图网、网站截图

编辑丨中智上海